2011年5月底,國務院批準了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文化部非遺司表示:浙江省龍游縣申請的“龍游宣紙”肯定不能進入名錄,今后也不會受理類似申報。安徽宣城市的宣紙制作技藝作為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唯一性得到確定。至此,鬧得沸沸揚揚的“龍游宣紙申遺風波”終于畫上了句號。
風云浪起皆因“宣紙”之爭
關于這場正牌宣紙非遺之爭,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工作人員張毅向記者介紹了具體情況。2010年5月17日,文化部網站上公布了《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其中第八部分傳統(tǒng)技藝中Ⅷ-65項是“宣紙制作技藝”,而在“申報地區(qū)或單位”一欄中赫然注明“浙江省龍游縣”。
一石擊起千層浪。宣城市質監(jiān)局和涇縣縣政府立即向文化部非遺司提出異議,建議取消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申報的宣紙制作技藝項目申遺。文化部當即表示,將對爭議情況進行認真研究。
2010年6月17日,30天的公示期已滿,文化部表示仍在研究商討。2010年8月17日,宣城市質監(jiān)局再次致電文化部非遺司,詢問宣紙異議處理情況,非遺司工作人員答復仍未裁決。2010年8月18日《安徽商報》率先刊文《龍游宣紙“申遺”宣紙之鄉(xiāng)抗議》,該文被新浪、搜狐、鳳凰等網站廣泛轉載,在社會上產生巨大反響,輿論一致支持和同情宣城市的異議,“宣紙申遺”之爭達到高潮,此后宣城市有關部門一直關注事件進展,文化部非遺司也多次主動做出解釋說明。
宣城提供有力證據終獲成功
宣城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向文化部反映,“龍游宣紙”不是宣紙是皮紙。宣城市質監(jiān)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龍游宣紙”一是改變了原料,將青檀皮改為山椏皮;二是改變了工藝,將手工制漿改為半化學制漿;三是停止了生產,1965年國慶獻禮后“衢州宣紙”成為絕唱,已成為一個歷史名詞。因此將變味了的“龍游宣紙制作技藝”申遺,顯然是不妥當?shù)。該負責人認為,浙江龍游的申遺項目名稱,應該改為“皮紙制作技藝”。生產宣紙有兩個必要原料:砂田稻草和青檀皮。但青檀皮在龍游并不多見,砂田稻草在龍游更沒有。
而根據我市某新聞媒體提供的浙江龍游縣文化局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的內容,在龍游當?shù),畫畫的紙都稱為宣紙,而龍游縣產紙的技術工藝和原料都與安徽不同,因此他們的紙與安徽的紙是不同的。當時,該負責人還一再表示這次申報不是故意爭名和效仿。
鬧得沸沸揚揚的“龍游宣紙申遺風波”在2011年5月底終于畫上了句號。
宣紙的保護任重道遠
這次的風波平息,都因宣城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及時向省質監(jiān)局匯報,省質監(jiān)局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保護研究所正式向文化部非遺司提出宣紙是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同時宣城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也直接向文化部非遺司去函表明了相關態(tài)度。
張毅告訴記者,宣紙已成為宣城最亮麗的一張名片之一,要將宣紙“紙因地而名、地因紙生輝”的概念通過宣傳讓受眾入心、入腦。宣城“中國文房四寶之鄉(xiāng)”的宣傳要重點突出宣紙,要將宣紙的宣傳融入宣城宣傳的方方面面。同時要提高宣紙宣傳的層級,宣紙在宣傳上,不僅要點明產地——涇縣,更要強調是中國的宣紙。
據了解,目前宣城市關于宣紙的科研力量尚顯薄弱,建設國家級文房四寶旅游文化用品監(jiān)督檢驗中心不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該中心的建設將和省宣紙書畫紙標準化委員會一道,給宣紙保護樹立檢測、標準話語權方面的優(yōu)勢。